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遂宁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遂科技规〔2025〕2号)精神,为规范我市科技项目管理,完善科技创新领域专家的选取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各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并愿意参加我市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研发活动、人才计划等科技活动的评审、评估、评价、验收和鉴定等工作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评审(评估)工作。
三、专业条件
除满足基础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技术专家
1.近5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结论为“优秀”;
4.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40岁以下);
5.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遂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校市合作项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2项(含)以上,并通过验收评价;
6.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二)管理专家
1.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学会,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等高级管理人员;
2.从事科技管理,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等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财务专家
1.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证书人员;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上市公司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四、征集时间及要求
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个季度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公示。
五、征集方法
征集工作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详见附件)。专家所在单位应做好遴选把关工作,尤其要注意考察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原则性及公信度。
六、填报要求
1.推荐专家库专家,是我市科技活动咨询论证、评审、评估、评价、验收和鉴定等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杜绝弄虚作假,严把质量关。
2.推荐中要注意把握各行业、学科和专业的完整性,避免遗漏。
3.被推荐的专家,必须提供自己的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4.入库专家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等造成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告市科技局变更专家信息。
七、专家库管理与使用
审查通过后的专家即成为遂宁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将作为今后参与我市科技活动评审评估、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备选专家,由市科技局根据工作需要抽取。我局对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
联系人:赖义文
联系电话:0825-2655069
电子邮箱:263677670@qq.com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7号环岛商务中心8113
附件:遂宁市科技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