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科技〔2023〕1号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信息采集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的要求,提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的使用效率,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扎实推进我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现将组织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摸清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其拥有单位和分布情况,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数据库。按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数据库建设要求,以我市企事业单位拥有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为基础资源,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对科技创新服务的支撑作用。
二、信息采集范围和内容
(一)本次采集的仪器设备单件原值在10万元以上,种类包含电子显微镜、电子探针、离子探针、质谱仪、各种联用仪、x光荧光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光直光谱仪、激光拉曼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核磁共振波谱仪、顺磁共振波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电子能谱仪、热天平、差热分析仪、超束离心机(每分钟4万转以上)、图分析仪以及其他大型科研设备等24大类。
(二)本次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我市区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科研开发业务的各类机构和各类平台。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单位,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各类计量和检验检测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型企业、大中型医院等。
(三)采集内容包括管理单位基本信息、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买日期、购买原值、设备状态、用途、外检指导价格、外租指导价格、是否纳入共享平台以及企事业单位自身检验、检测需求情况等相关信息。涉密机构、涉密仪器设备及涉密内容只参加信息采集,不纳入开放共享服务。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统筹安排,加强指导,认真做好采集登记工作,于1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审核结果的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市科技局 何娅丽、雷 华
联系电话:0825—2655077
邮箱地址:8330951@qq.com
附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信息采汇总集表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信息采汇总集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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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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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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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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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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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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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原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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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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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或设备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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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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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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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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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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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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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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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格不够可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