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兑现2023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奖补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奖补政策范围
符合《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发〔2021〕9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办发〔2020〕16号)等文件奖补条件,由市级财政奖补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兑现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度相关资金预算安排额度,单项奖补标准可根据申报情况,报市政府决定调整。
同一企业(园区)的同一事项不交叉、不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因违反相关法规受到环保、安全、税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含警告处罚)的企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方式
符合此次兑现奖补政策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自愿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企事业单位(园区)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申报资料
1.《遂宁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有效资料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真实、有效的相关奖励证明材料、财务票据、统计数据资料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企业将取消本次申报奖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奖补资金。
(三)审核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填报《遂宁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报表》后,将表格(附件1)及佐证资料分类报送至辖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核查申报单位环保、安全、税务、市场监管等行政处罚情况,若无以上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初审后,填报《遂宁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
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遂宁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兑现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后,将企业(园区)申报资料、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以及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复审。
4.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复审后,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送市科技局政资科汇总,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复审。
5.对拟申报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四)申报及审核截止时间
1.企事业单位(园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3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奖补,且不在以后年度补发。
2.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汇总情况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有关科室于10月11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汇总情况报送至市科技局政资科。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切实将兑现奖补政策作为促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申报。务必严格审核企事业单位(园区)申报资料,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要件完备,严禁弄虚作假。市科技局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政策条款规定,认真履职尽责,严把审核关。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申报情况,适时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1.遂宁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报表
2.遂宁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兑现目录
3.遂宁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4.市科技局相关科室非凡棋牌的联系方式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